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探析
國際競爭的廣泛存在使得企業所擁有廠房和設備的價值在下降,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國家已將經濟重心逐步向知識產權傾斜。雖然傳統意義上的知識產權轉讓很常見,但是將知識產權視作一種擴大融資能力的金融工具是目前大部分企業所忽視的。因此,對于中小企業來說,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利用企業自身優勢廣開融資渠道,是解決制約其發展的資金瓶頸的不二法門。

作為近年來國家提倡并且發展迅速的一種新型信貸方式,其對于解決創新型中小企業資金短缺、知識產權弱資本化等現狀都會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從比較法視角來看,在美國,擔保性融資法律已經在UCC第9條的規范下形成了一個統一的制度性規定,其突破了舊有規定中關于融資擔保物的范圍,將一些以無形資產為代表的新型資產納入了其中。除了一些微小的差異外,該規定在所有的州都已經達到了共識性的適用。我國現狀
國內不少大城市都已開始進行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試點。其中較為典型的如,上海浦東新區在2006年正式啟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試點工作;同年,交通銀行北京分行開始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這一模式;武漢基于北京、上海浦東的模式基礎上也開始推進知識產權質押工作。
為進一步推廣和深化全國知識產權質押工作,我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共推出了兩批國家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試點單位,首先于2009年1月啟動了北京海淀區、吉林長春市、湖南湘潭市、廣東佛山市南海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和江西南昌市等第一批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試點單位;同年9月,又啟動了四川成都市、廣東廣州市、廣東東莞市、湖北宜昌市、江蘇無錫市、浙江溫州市等第二批試點單位。這些試點單位將主要面向中小企業承擔通過運用知識產權質押貼息、扶持中介服務等手段,降低企業運用知識產權融資的成本,在專業評估機構和銀行之間搭建知識產權融資服務平臺等重要任務。
據新華社消息數據顯示,2019年上半年,全國專利和商標新增質押融資金額為583.5億元,同比增長2.5%,質押項目數為3086項,同比增長21.6%。我國專利質押融資項目同比增長33%,其中金額在1000萬元(含1000萬元)以下的小額專利質押融資項目占比為68.6%。國內先進經驗
浙江省杭州市在“平臺+銀行+擔保公司”合作模式上進行了積極探索。杭州創新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杭州銀行、中國銀行濱江支行、杭州高科技擔保公司簽署了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合作戰略協議,共同推動該模式。同時,浙江省還開始啟動商標專用權直接質押貸款。浙江省工商局、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聯合出臺了《浙江省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暫行規定》,擁有商標專用權的企業只要向銀行提出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申請,在經過商標專用權評估、銀行核審、銀企雙方簽訂《商標專用權質押書面合同》,并取得工商總局出具的《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證》后,即可獲得銀行貸款。江蘇省也開創了國內首筆無資產抵押、無第三方擔保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南京道及天軟件系統有限公司將企業擁有的5項軟件產品著作權作進行質押登記作為貸款擔保,獲得了南京銀行200萬元的貸款。這些做法均為其他地方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開展提供了很好的借鑒。
四川省作為8個全面改革創新示范區之一,在國務院的授權下,創新專利質押融資模式,形成“銀行貸款+保險保證+風險補償+財政4貼”的新模式,創新一次增信、一次授信、隨借隨還、反復使用的“天府知來貸”知識產權金融產品,近三年來專利質押融資金額100多億元。這一專利權質押融資做法被國務院確定為首批向全國復制推廣的改革經驗。2015年12月,四川建立全國首支知識產權運營基金,采取“1+1+3+N”聯動投融資機制,已募集資金近10億元,正在推動建立多個地區子基金和行業子基金,儲備項目100余個,目前投資的幾個項目收益率較高,但基金還沒有真正起到引導、帶動產業發展的作用。建立了專利權質押風險補償基金,金額累計超過50億元,以分擔銀行的風險,目前尚未發生一起到期不還款的情況,補償基金還未用出一分錢。處理好兩大關鍵關系
知識產權融資質押創新發展需要處理好兩大關系
1.市場與政府之間的關系
在知識產權融資質押發展初期,要讓知識產權同金融自身具備造血的功能,產生足夠的利潤,能夠吸引更多的主體和資本進入這個行業,前期需要足夠的投入。顯然,這個投入風險較大,往往是私人資本不愿意涉足或者無力承擔的。
四川省知識產權服務促進中心主任謝商華在《構建知識產權金融生態體系》一文中指出,知識產權融資質押在不同國家有著不同的發展路徑,美國是市場推動型,日本、韓國是政府推動型。我國宜采用政府推動型,政府的公共投入很有必要,政府的公共投入一是有必要用于搭建知識產權融資質押市場運行所需要的基礎設施,提供知識產權融資質押公共服務,如解決交易中的信息屏障、交易、定價等問題。二是有必要用于分擔知識產權融資質押的風險,讓知識產權融資質押市場的風險降低至金融行業的平均或稍低水平。政府需要決策的是公共投入的方式,是直接補貼(包括事前和事后)、設立政府引導產業發展基金(如知識產權運營基金)進行股權投資、設立風險補償基金分擔金融機構風險,抑或是政府向主體發放貼息甚至無息貸款或者開展其他金融業務。如直接補貼一定程度上會扭曲市場的信號,起到了替代市場的作用,最終把社會資本趕出市場,這不是知識產權融資質押所要追求的目的。因此,在現階段的知識產權融資質押應當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機制同等重要,應當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既要有政府的投入引導,又有市場的積極參與推動。
2.知識產權融資質押三大系統之間的關系
知識產權融資質押體系可包含三大系統:融資供給,由政府、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組成;融資保證,由政策性、商業性和互助性擔保組成;融資輔導,由知識產權咨詢機構、知識產權代理機構、知識產權運營機構、知識產權保護機構、知識產權評估機構、知識產權交易機構、律師事務所等組成。
在這個體系中,融資供給系統為知識產權金融體系提供最核心的資金,融資保證系統是知識產權金融體系運作的必要條件,融資輔導為知識產權金融體系提供更便捷有效的服務。三者缺一不可,各盡其責,需要處理好三者的關系。

